“全省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专场调剂公告

GG-320000-2023-02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省自然资源厅决定组织全省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专场调剂。根据《江苏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7〕101号)相关规定 ,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调剂节余指标基本情况

本期调剂总规模为250亩,含建新规模250亩、建新可占用耕地规模250亩。本期调剂起始价为50万元/亩。

二、竞买主体

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受其委托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三、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与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为调剂起始价与拟竞买指标数量乘积的10%。

(二)竞买保证金必须以转账的方式缴付。收款单位: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从网上流转平台获取。 

(三)竞买保证金的处置:竞得人缴纳的调剂保证金将转为调剂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按原途径及时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买申请

竞买人应在2023年12月18日15时前,登陆江苏省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和江苏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网上流转系统(http://223.68.139.21:8099/view/linkIndex),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剂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五、竞得人确定原则

(一)按照合格报价的价格高低,依次确定竞得人及竞得调剂指标规模。

(二)有两个及以上报价均满足要求且报价相同的竞买人,按提交报价信息的时间先后依次确定竞得人及竞得调剂指标数量。

(三)报价排在最后的竞得人,如剩余指标规模少于申请指标规模,在网上报价截止后45分钟内根据网上交易系统的提示予以确认;未确认的,视为选择放弃。

六、有关时间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2023年12月18日15:00。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2023年12月18日15:00。

(三)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12月19日9:00-10:30。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竞买人在报价时间内,对调剂指标单价进行网上一次性、集中报价(以1000元/亩的整数倍进行报价),报价一经确认,不得撤回。

(二)网上报价截止后,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确定网上系统正常运行及竞买价格有效后,竞得人即时下载成交确认书。

(三)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即时在省土地市场网站对调剂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自然资源厅提出。

(四)对公示有异议的,由省自然资源厅对异议进行调查,并于5个工作日内公布调查结果;经调查,调剂过程中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省自然资源厅宣布调剂无效。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通知调剂双方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调剂合同。

联 系 人: 陈慧梅   肖颖

联系电话: 025—86599838  025—86599644

                          

 

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023年12月8日